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关于原阳县韩董庄卫生院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原阳县韩董庄镇卫生院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原阳县韩董庄镇卫生院
公示内容: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
公示时间 : 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24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伟利 电话: 15670529922
作者(151****7231,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4-04-25 16:46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