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天门市天鑫新能源有限公司天门市佛子山镇2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天门市佛子山镇2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部分)
地点:天门市佛子山镇佛山大道
建设单位:天门市天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5月23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胡强
联系电话:15101716050
邮箱: /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