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至后兴隆地通村公路建设项目验收--一次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囯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海兴至后兴隆地通村公路建设项目验收內容(包括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调査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海兴至后兴隆地通村公路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起点位于林东镇后兴隆地村,与规划西环二级公路设置平交连接,同时与振兴大街顺接,向北沿原G305旧路进行布线,经过林东北桥,终点位于十三敖包镇海兴村,与规划G305一级公路连接。路线里程长度1.8公里。路线走向由南向北。
建设单位:巴林左旗交通运输局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将旧路进行升级改造,将路基、路面进行加宽。工程范围包括海兴至后兴隆地通村公路。涉及工程专业有路基工程、路面工程、路面排水工程、桥梁工程、平面交叉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弃土场及相应的临时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
验收范围: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范围为海兴至后兴隆地通村公路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的特点、项目沿线的自然环境特点,与环评范围一致。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8日~2024年4月2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牧
联系电话:15648194608
邮箱:1606097680@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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