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公告 2018 年第 9 号,生态环境部,2018年5月16日),现将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及污水处理、制氧供氧等配套建设工程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及污水处理、制氧供氧等配套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医院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6日-2024年4月24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及电话:卞院长186 4704 3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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