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2017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14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赤峰远联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液体充装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赤峰远联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液体充装站项目
建设单位:赤峰远联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经济开发区赤峰远联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 2024年3月25日-2024年4月23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直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
联系人:尹工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