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鄂尔多斯市环境监测检验有限公司实验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育成中心F4层,属新建项目,建设规模为实验室具备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土壤及沉积物、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电磁辐射、电离辐射、室内空气、微生物共计10大类、1034项参数、1370个方法的检测能力。项目建筑面积共2385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前处理室、数据录入校核区、中心实验室、综合技术室、危废贮存间、药品库、仓库等,主要进行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室内空气、噪声、土壤、沉积物、固体废物检测等工作。
二、验收单位基本信息
验收单位名称:鄂尔多斯市环境监测检验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育成中心F4层
联系人:蔺小虎
电话:15754775626
三、公众查阅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项目周边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期间,通过该网站下载验收监测报告,或者联系验收单位发送报告。
四、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写信、电话等方式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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