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6
0
0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内蒙古长泰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文本)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内蒙古长泰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内蒙古长泰水务有限公司
地点:内蒙古长泰水务有限公司厂区南侧
建设内容:本项目新建污泥处理间1座,尺寸48.0m×20.0m×11.2m,包括污泥脱水间、出泥间、配电间、值班室、检修间和药剂库。污泥调理池2座,有效容积66m3。。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2月8日(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厂长
联系电话:13947651621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回复
收藏
分享
列表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