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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青岛新奥海智能源有限公司海尔滚筒互联工厂项目-海尔泛能站(二期)(A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海尔滚筒互联工厂项目-海尔泛能站(二期)(A期)
建设单位:青岛新奥海智能源有限公司
运营单位:青岛新奥海智能源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月15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经理1572525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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