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6日东莞市鑫宏源电子有限公司根据东莞市鑫宏源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鑫宏源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全通路42号2栋二、三楼,占地面积为2800m2;建筑面积为5600m2,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一期工程总投资450万元,二期工程总投资30万元,一期工程年加工生产光学玻璃100万片,二期工程年加工生产光学玻璃20万片。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东莞市鑫宏源电子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委托东莞市远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鑫宏源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1月5日取得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松山湖直属分局出具的《关于东莞市鑫宏源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东环建〔2021〕30号。
项目为分期验收,一期工程已验收完成,二期工程开工建设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竣工时间为2023年9月3日。并于2023年9月4日开始投入试运行(调试),并委托广东标尚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监测。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二期工程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环保投资占二期工程总投资的6.67%。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分期验收,自主验收范围包括:二期工程生产设施及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表1 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规格型号 | 使用工序 | |||||
申报量 | 一期工程 | 二期工程 | 二期工程后总 | 未投产 | |||||
1 | 开料机 | 3台 | 2台 | 1台 | 3台 | 0台 | / | 开料 | |
2 | CNC精雕机 | 40台 | 21台 | 4台 | 25台 | 15台 | / | 精雕 | |
3 | 扫光机 | 16台 | 8台 | 3台 | 11台 | 5台 | / | 扫光 | |
4 | 10槽式超声波清洗机 | 2台 | 1台 | 1台 | 2台 | 0台 | / | / | |
共配有 | 清洗剂槽 | 4个 | 2个 | 2个 | 4个 | 0个 | 槽体尺寸:0.6×0.4×0.36m | 清洗 | |
清水槽 | 12个 | 6个 | 6个 | 12个 | 0个 | 槽体尺寸:0.6×0.4×0.36m | |||
烘干槽 | 4个 | 2个 | 2个 | 4个 | 0个 | 槽体尺寸:0.6×0.4×0.36m,能源为电能 | 烘干 | ||
5 | 单槽超声波清洗机 | 1台 | 0个 | 1台 | 1台 | 0台 | 槽体尺寸:0.6×0.4×0.4m | 清洗 | |
6 | 8槽式超声波清洗机 | 2台 | 1台 | 0台 | 1台 | 1台 | / | / | |
共配有 | 清洗剂槽 | 4个 | 2个 | 0个 | 2个 | 2个 | 槽体尺寸:0.6×0.4×0.36m | 清洗 | |
清水槽 | 8个 | 4个 | 0个 | 4个 | 4个 | 槽体尺寸:0.6×0.4×0.36m | |||
烘干槽 | 2个 | 2个 | 0个 | 2个 | 0个 | 槽体尺寸:0.6×0.4×0.36m,能源为电能 | 烘干 | ||
7 | 3槽式超声波清洗机 | 0台 | 1台 | 0台 | 1台 | 0台 | / | / | |
共配有 | 清洗剂槽 | 0个 | 2个 | 0个 | 2个 | 0个 | 槽体尺寸:0.6×0.4×0.36m | 清洗 | |
清水槽 | 0个 | 1个 | 0个 | 1个 | 0个 | 槽体尺寸:0.6×0.4×0.36m | 烘干 | ||
8 | 自动超声波清洗机 | 1台 | 1台 | 0台 | 1台 | 0台 | / | / | |
共配有 | 清洗剂槽 | 3个 | 3个 | 0个 | 3个 | 0个 | 槽体尺寸:1.0×0.48×0.52m | 清洗 | |
清水槽 | 5个 | 5个 | 0个 | 5个 | 0个 | 槽体尺寸:1.0×0.48×0.52m | |||
烘干隧道 | 1条 | 1条 | 0个 | 1条 | 0个 | 隧道尺寸:4.0×0.65m,能源为电能 | 烘干 | ||
9 | 纯水机 | 3台 | 2台 | 1台 | 3台 | 0台 | 一台0.5t/h,两台2t/h | 纯水制备 | |
10 | 预热炉 | 1台 | 1台 | 0台 | 1台 | 0台 | 能源为电能 | 预热 | |
11 | 钢化炉 | 2台 | 2台 | 0台 | 2台 | 0台 | 能源为电能 | 钢化 | |
12 | 全自动丝印机 | 12台 | 6台 | 6台 | 12台 | 0台 | 设备尺寸:1.25m×1.25m×1.8m 网板尺寸:30×50cm | 丝印 | |
13 | 半自动丝印机 | 2台 | 1台 | 0台 | 1台 | 1台 | 设备尺寸:1.25m×1.25m×1.8m 网板尺寸:30×50cm | ||
14 | 烤箱 | 10台 | 5台 | 0台 | 5台 | 5台 | 设备尺寸:1.8m×0.85m×2.11m,能源为电能 | 烘烤 | |
15 | 涂油机 | 2台 | 2台 | 0台 | 2台 | 0台 | 设备尺寸:3.5m×1.2m×1.6m | 涂防指纹油 | |
16 | 二次元检测仪 | 1台 | 1台 | 0台 | 1台 | 0台 | / | 检测 | |
17 | 水滴角测试仪 | 1台 | 1台 | 0台 | 1台 | 0台 | / | ||
18 | 跌落测试仪 | 1台 | 1台 | 0台 | 1台 | 0台 | / | ||
19 | 真空包装机 | 4台 | 2台 | 0台 | 2台 | 2台 | / | 包装 | |
20 | 空压机 | 3台 | 1台 | 1台 | 2台 | 1台 | / | 辅助设备 | |
21 | 真空机 | 3台 | 2台 | 0台 | 2台 | 1台 | / |
其中二期工程设计年加工生产光学玻璃20万片。主要生产设备包括全自动开料机1台,CNC精雕机4台,扫光机3台,10槽式超声波清洗机1台,单槽超声波清洗机1台,纯水机1台,全自动丝印机6台,空压机1台。
经现场调查核实,项目为分期(二期工程)验收,项目生产的产品种类和规模、生产工艺、污染设备数量及非污染设备、原辅材料的使用情况、排气筒的数量均未超出环评及批复(东环建〔2023〕6611号)的要求,建设地点也未发生变化。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关于明确东莞市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适用情形的通知》(东环办函〔2016〕78号),项目变动部分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东莞市大朗松山湖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项目清洗用水经“废水处理站+中水回用系统+蒸发装置”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项目精雕废水、扫光废水经配套收集回用装置处理后可循环使用,不外排;
项目纯水制备系统浓水直接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
项目生物塔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二)废气
项目丝印、烘烤工序产生的总VOCs经收集后引至一套“生物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采取对生产设备设置减震装置,并对生产车间的门、窗加设隔声材料等措施处理,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生活垃圾堆放场所定期进行清洁消毒,杀灭害虫。项目已设置了一个规范的一般固废贮存仓,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固废仓内,收集后交专业回收单位回传处理;项目已设置了一个规范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内,定期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符合环评批复的要求。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无。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广东标尚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东莞市鑫宏源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BST20230908-05),监测期间,生产设备运转正常,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符合验收要求。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果
1、废气治理设施
项目丝印、烘烤工序均设置在密闭车间内,产生的总VOCs经收集后引至一套“生物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总VOCs排放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中的较严值,最后经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东莞市大朗松山湖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项目清洗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项目精雕废水、扫光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项目纯水制备系统浓水直接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
项目生物塔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均符合环评批复的要求。
2、废气
(1)总VOCs
有组织排放情况:项目丝印、烘烤工序均设置在密闭车间内,产生的总VOCs经收集后引至一套“生物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总VOCs排放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
无组织排放情况:丝印、烘烤工序未被收集的总VOCs经加强车间管理后无组织排放,排放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控制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要求。
(2)废水处理恶臭
废水处理恶臭经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后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的要求。
以上有组织、无组织废气均符合环评批复的要求。
3、厂界噪声
项目采取对生产设备设置减震装置,并对生产车间的门、窗加设隔声材料等措施,再经过一段距离的衰减作用,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符合环评批复的要求。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生活垃圾堆放场所定期进行清洁消毒,杀灭害虫。项目已设置了一个规范的一般固废贮存仓,其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玻璃边角料、玻璃碎屑、废样品、废包装材料、废水处理污泥、废气处理污泥)经收集后暂存于固废仓内,定期交专业回收单位回收处理。项目已设置了一个规范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产生的危险废物(油墨罐、切削液罐、防指纹液罐、硝酸钾袋、空压机油桶、废活性炭、废抹布、硝酸钾废渣和硝酸钙废渣、蒸发浓液、废网版、废空压机油、废活性炭滤芯、废RO膜、废超滤膜、废过滤棉)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内,定期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符合环评批复的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各类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达到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执行标准的要求。
六、验收结论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工程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防治污染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文件要求,且满足“三同时”要求,验收监测报告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的要求,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不存在验收不合格的情况,同意东莞市鑫宏源电子有限公司二期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七、后续要求
(一)项目已审批尚未建设的CNC精雕机15台、扫光机5台、半自动丝印机1台,烤箱5台、真空包装机2台,空压机1台、真空机1台以及如因生产所需,另行增加生产设备及其工艺的,需及时完善相关环保手续,方可投入使用。
(二)建设单位应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各项环境保护治理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各污染物治理效率,污染物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严格控制废水、废气的排放总量在环评审批要求之内,若环境保护治理设施达不到环评批复要求或产生扰民情况,应立即停止生产,待处理设施完善后才能进行生产。
(四)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该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五)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要求,配备相关应急物资,定期组织演练。
(六)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东莞市鑫宏源电子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6日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06日-2024年01月04日(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
公示载体:https://www.eiacloud.com/gs/(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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