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的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已经建成,现进入调试阶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把相关调试信息向贵局报告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鑫宏源电子有限公司(二期)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东莞市鑫宏源电子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东莞市鑫宏源电子有限公司(二期)建设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全通路42号2栋101室(北纬:22°54′55.21″,东经:113°55′34.14″),项目占地面积2800平方米,建筑面积5600平方米,二期年加工生产光学玻璃20万片。于2021年1月5日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1】30号)。
开工建设日期:2023年6月20日
竣工日期:相关废水、废气、噪声处理设施已经于2023年9月3日建成,现进入调试。
调试的起止日期:2023年9月4日至2024年2月3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聂昆昆
联系电话:13423965564
电子邮箱:2498287862@qq.com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69
东莞市鑫宏源电子有限公司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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