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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广西北港金压钢材有限公司废油桶内部处置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广西北港金压钢材有限公司废油桶内部处置利用项目
地点:北海市铁山港区四号路与七号路交汇处
建设单位:广西北港金压钢材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广西北港金压钢材有限公司废油桶内部处置利用项目位于北海市铁山港区四号路与七号路交汇处,广西北港金压钢材有限公司内;属于改建项目;租用新材料公司场地,通过对仓库厂房进行改造建设一座1678.4平方米的危废仓库,用于贮存金压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同时新增一台撕碎机处理金压公司产生的废油桶,撕碎后的废油桶替代部分废钢,返回至精炼厂中频炉熔化,中频炉产能保持不变。金压公司全厂占地约64hm2,改建厂区占地约 13hm2。危废仓库尺寸为104.9m×16m,其中危废暂存区约1582.4m2,废油桶撕碎区约96m2。危废仓库通过剪力隔墙划分为8个区,分类贮存金压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油桶撕碎区处理废油桶(500吨/年),日处理量为4吨/天。撕碎后的废油桶(500吨/年)送金压公司厂内精炼厂中频炉,作为炼钢原料使用。
联系人:施雨舟
联系电话:18607766488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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