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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的有关要求和规定,衡山县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1台DSA阶段性验收)竣工后,我院委托湖南省湘环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衡山县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1台DSA阶段性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于2023年6月10日开展了衡山县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1台DSA阶段性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邀请了各相关单位代表及3位技术专家共5人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
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的规定,我单位从即日起,将《衡山县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1台DSA阶段性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全本内容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公示于本网站,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2023年6月19日-2023年7月17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以实名方式向我单位反馈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宇亮
联系电话:15074735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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