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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院令第682 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 号)规定,现将新木7#站常温集输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新木采油厂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3 年2 月20 日—3 月20 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3904382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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