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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长兴皆替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年产 240 件套石墨换热器项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长兴皆替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年产 240 件套石墨换热器项目
验收规模:年产 240 件套石墨换热器
建设单位:长兴皆替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画溪街道中钢大道 9 号 801 车间
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日期:2022年12月03日至2022年12月3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17826824156
联系人:程总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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