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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拉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异地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范围:受本项目直接、间接影响的公众,包括项目范围内及周边的居民等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实施和环境保护的有关专业专家、相关主管部门等。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本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质版本通过下方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联系查阅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作者(180****2080,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6-10-19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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