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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 金寨县青山镇水库清淤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188****6907 发表于 2026-10-10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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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青山镇水库清淤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需开展“金寨县青山镇水库清淤工程”公众参与工作,本次为第二次信息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PHmTk1TBTdEPt52zKT35w 提取码: 9wnk

纸质报告书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联系索取。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统一制定,公众可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48号)或附件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对该项目建设与运营过程中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本公示提供的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金寨县青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青山镇街道;

联系人:杨镇长

联系电话:0564-3211171

电子邮箱:1006416389@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2026年10月10日-2026年10月22日)。

金寨县青山镇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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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春升】发布
  • 项目名称
    金寨县青山镇水库清淤工程
  • 报告类型
    报告书
  • 行业分类
    菱形点 五十一、水利-128.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
  • 项目位置
    安徽-六安-金寨县
  • 项目性质
    新建(迁建)
  • 公示状态
    [一次] 公示中
  • 公示有效期
    2026.10.10 - 2026.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