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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长烽光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光缆6000万米项目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网络公示
1、 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光缆6000万米项目;
建设单位:江苏长烽光缆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类别: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项目概况:建设项目位于位于广陵区沙头镇工业集中区创业路9号,租赁扬州沙头锋盛创业服务有限公司厂房及附属用房,建设项目东侧为恒通科技西江科技园;南侧为空地;西侧为江苏鼎盟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北侧为江苏广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产品方案为光缆,形成年产6000万米光缆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长烽光缆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琳;
联系电话:13585245583。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扬州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3115171026;
信箱:yzks1978@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1、产业政策符合性:
建设项目产品方案为光缆,行业代码及类别为C3833光缆制造,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
本项目取得了扬州市广陵区行政审批局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为2308-321002-89-01-140576。
2、环境规划和用地规划的相符性
本项目选址于扬州市广陵区沙头镇工业集中区创业路9号,用地为工业用地,选址符合《扬州市广陵区沙头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扬府复〔2015〕26号)用地管控要求。
对照《扬州市广陵区沙头镇总体规划(2014‑2030)》,本项目主要从事光缆制造,属于电力线缆产业,不属于高投入、高能耗的粗放型发展产业,项目建设有利于区域产业集聚和城镇发展,符合《扬州市广陵区沙头镇总体规划(2014-2030)》。
3、建设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
(1)废气:本项目着色、二次套塑、护套挤出工序产生的含非甲烷总烃废气经收集后统一进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尾气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喷码工序会产生少量非甲烷总烃,在生产车间内无组织形式排放。
(2)废水: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厂区内不设食宿,员工如厕、洗手等少量生活污水依托房东现有的厕所、化粪池、排水管网等,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进入扬州市六圩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噪声:建设项目高噪声设备通过相应的降噪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噪声值≤65dB(A),夜间噪声值≤55dB(A)。
(4)固废:建设项目产生的各种固废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固废不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五、征询公众意见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发送至:withyoutoold@163.com或致电:13115171026。
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江苏长烽光缆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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