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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将新建石英半导体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反映与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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