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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河南平美储气盐化股份有限公司8对卤水井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全本公示,以便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请来信、邮件或来电等向我单位反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平顶山市叶县境内平美盐化公司现有盐矿矿区范围内,为扩建项目,不新增矿区范围,矿区由5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为6.5154平方公里,开采矿种为岩盐,开采深度由-850米至-1300米标高,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项目拟新建8对16口卤水井,并根据生产情况及老采区探测情况,逐步接替老采区原有16口卤水井。项目采用钻井水溶法开采工艺,开采规模为300万t/a(折盐)。
(2)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部长
联系电话:13781828825
电子邮箱:80189620@qq.com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叶县叶廉路与东环路交叉口东1KM处
(3)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平顶山市润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征求意见稿及公众参与的全文网络链接
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和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FGaPB8zkHFsDnOh1pMjRw,提取码:ks5j。
纸质报告书可联系建设单位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矿区及矿部边界外延2.5km范围内的可能受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为了解和听取项目周边可能受影响的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将公众意愿反映到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措施中,同时完善环评工作,您可通过第二条提供的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和公示时间为公告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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