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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 内蒙古能源集团鄂托克前旗45万千瓦风电项目第二次公示
157****2447 发表于 2026-09-11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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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内蒙古能源集团鄂托克前旗45万千瓦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 建设项目名称:内蒙古能源集团鄂托克前旗45万千瓦风电项目
  • 项目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
  • 建设内容:风电场总容量为450MW,拟采用72台单机容量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新建220kV升压站一座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 项目性质:新建(迁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 (1) 建设单位:内蒙古敖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 (2) 联系人:魏总
  • (3) 联系电话:18847701336
  • (4)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龙辉大酒店101室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 (1) 评价单位: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2) 联系人:刘工
  • (3) 联系电话:0471-5321123
  • (4) 通讯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巨海城八区南门东办公楼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 公众可通过链接:https://pan.baidu.com/s/1qK6e5IpTOTDjyfnGSAaoMg?pwd=qbkj提取码:qbkj下载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公众意见表。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八、公众意见提出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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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
    内蒙古能源集团鄂托克前旗45万千瓦风电项目
  • 报告类型
    报告书
  • 行业分类
    菱形点 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90.陆上风力发电4415;太阳能发电4416(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4419(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项目位置
    内蒙古-鄂尔多斯-鄂托克前旗
  • 项目性质
    新建(迁建)
  • 公示状态
    [二次] 公示中
  • 公示有效期
    2026.09.11 - 2026.09.24
  • 建设内容
    风电场总容量为450MW,拟采用72台单机容量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新建220kV升压站一座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