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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二十条规定“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现我公司针对《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参说明进行公示,具体链接如下:
报告书全本和公众参与说明网络连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vyZX-N2Jm2Epa1tDl8fAcA
提取码: th58
景洪嘉盛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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