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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对沧东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告,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沧东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
建设性质:新建;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199.56亩,利用现有厂房,分期建设生产线,分三期建设,一期建设生产线21条,其中滚镀锌16条、挂镀锌3条,铝氧化1条,锌镍合金1条,二期建设生产线60条,其中滚镀锌30条、挂镀锌4条、锌镍合金4条、铜镍铬5条、硬铬3条、酸洗磷化4条、镀锡5条、热镀锌1条、氧化铝4条,三期建设生产线39条,其中滚镀锌14条、挂镀锌8条、锌镍合金5条、铜镍铬7条、硬铬2条、酸洗磷化1条、热镀锌2条。项目完成后,年处理金属表面260万平方米。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科信达(沧州)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沧县;
联系人:孙总
联系电话:0317-7667799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中锐企业管理咨询(河北)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C座2803室;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进行下载,网络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将意见写在“公众意见表”内,并将公众意见表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其它有效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将对收到的公众意见表进行整理,组织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或者其他有能力的单位进行专业分析,在该项目后期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重视公众的每一条合理意见或建议。
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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