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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生态环境部部令 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建设单位特向公众公示如下环境信息:
一、建设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集安市清河镇大川铁矿有限公司集安市清河镇大川铁矿
建设单位:集安市清河镇大川铁矿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矿区位于通化市185°方位,直距约42km,清河镇北约2km,行政区划隶属于集安市清河镇大川村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矿山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原矿6万吨,并配套选矿及环保工程。服务年限约为7.3年,根据矿体赋存特征及矿山现状,矿山设计采用地下开采。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集安市清河镇大川铁矿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15694397857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吉林省中环瑞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邮箱:64351292@qq.com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公示期间,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通过向公示上述地址及邮箱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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