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
0
0
中石油冀油(运城)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试点240万平方米地热供暖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公开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1、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试点240万平方米地热供暖工程
建设单位:中石油冀油(运城)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投资总额:18514.42万元
建设地点: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热源有限公司院内
建设内容及规模:完成17口地热井钻井(包括完成2口先导试验井),新建地热水集输管网、热源站、调度与客服中心、生产辅助用房等。年供热量60万吉焦,供热规模74兆瓦,覆盖供热面积240.5万平方米。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石油冀油(运城)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总
电话:19803052768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信息
环评单位:山西宏洁嘉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5835954515
邮箱:sxhjjchbkj@163.com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公示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住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石油冀油(运城)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回复
收藏
分享
列表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