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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山东鹏源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4000吨稀土金属及合金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山东鹏源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4000吨稀土金属及合金材料项目
2、建设单位:山东鹏源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行业类别:C3232稀土金属冶炼
5、建设地点:山东鹏源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厂区位于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经济开发区南泰康路东侧。
6、建设规模:本项目计划投资10000万元,对现有厂区厂房及辅助建筑进行改造,购置电解炉、真空熔炼炉、抛丸机等设备,建设稀土金属及合金生产工位。其中主要生产车间占地约4500m2。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4000吨稀土金属及合金材料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除可在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EHYAsGKQR6XjRyXsFNXhgw
提取码:w6uq,下载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外,也可向建设单位索取纸质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范围为本项目周边可能会受到项目建设或运行影响的居民和关注本项目的社会团体及个人。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山东鹏源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方式:15896423083 邮箱:zbx1208@126.com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经济开发区南泰康路东侧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至5个工作日内
山东鹏源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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