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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师白杨市水资源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新疆同源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第九师白杨市水资源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巴克图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2°52'23.365",北纬46°41'38.454",新建日处理规模2.0万m3/d污水处理厂一座。
二、查阅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https://share.weiyun.com/MvpVgMws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建设单位。
三、征求意见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为兵团第九师白杨市。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以通过点击中国生态环境部网站(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的相关链接获取公众意见表,下载后填写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等形式对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同源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白杨市巴克图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创业基地四楼401室55C
联 系 人:李丽
电 话:18099226373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24楼
联 系 人:勾工
电 话:0991-2358783
电子邮箱:524889425@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为公示日期起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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