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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废硫酸裂解再生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废硫酸裂解再生利用项目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的过程中,应进行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向公众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的意见。内容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废硫酸裂解再生利用项目
项目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回县黎明路111号
项目概况:该项目无新增用地,利用原厂建设。建设年处理能力15000吨废硫酸裂解装置一套,将乙炔硫酸清净73%一78%废硫酸提升至98%以上的工业级浓硫酸,回用乙炔硫酸清净工序,同时建设与本项目相配套的给排水,供配电等辅助配套工程。
项目性质:技改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桥头镇黎明路111号
联系人:高工
联系方式:18797087260
三、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西安安环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9号绿地中心A座10605-1室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29-81026883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格式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48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中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为准,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请您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公众意见表以电子邮件或邮寄信函的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6月17日
作者(186****0727,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6-06-17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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