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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签订委托书的7个工作日之内),新疆吉宸建材有限公司委托新疆慧源德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新疆吉宸建材有限公司建设年产120万平方米铝塑复合板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新疆吉宸建材有限公司建设年产120万平方米铝塑复合板生产线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阜康市阜康市产业园阜西区苏通小微创业园新疆鑫古龙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院内。建设单位名称:新疆吉宸建材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产业园阜西区苏通小微创业园新疆鑫古龙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联系人:陈晓斌
联系电话:15099666533环评单位名称:新疆慧源德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666号宝能城1-C2号底商公寓楼
联系人:王托托
联系电话:13999890861
邮箱:1239807133@qq.com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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