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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4号)等法律要求,现将华光电厂、宏光电厂粉煤灰生态回填及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
①项目名称:华光电厂、宏光电厂粉煤灰生态回填及生态修复项目
②建设地点:山西省吕梁市柳林县穆村镇堡上村、安沟村
③建设性质:新建
④建设内容:总用地规模为37.3376公顷,共分为六个场区,生态回填及修复治理区域面积10.4698公顷,总库容大约91.69万m3,回填需要粉煤灰数量大约115.53万吨。同步建设项目配套的拦渣坝、挡水墙、截排水沟、防渗、渗滤液导排系统、覆土及植被恢复等工程。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①建设单位名称:山西华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②联系人:赵维斌
③联系电话:13513622697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山西明诚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发表意见时,请留下您的姓名及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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