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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要求,政和县人民政府熊山街道办事处委托厦门祯瑞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政和县鹤林工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现将政和县鹤林工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全文及公众参与说明进行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公众参与说明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J1gbAgkLarLfGbp9FaffA?pwd=pmbh
提取码:pmb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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