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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覃塘区智翔养猪场年出栏12000头商品猪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的相关要求》(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的要求,结合建设项目特点,现对该项目进行第一次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贵港市覃塘区智翔养猪场年出栏12000头商品猪扩建项目
2、建设单位:贵港市覃塘区智翔养猪场
3、建设性质:改扩建
4、建设地点:广西贵港市覃塘区樟木镇颜塘村颜黄屯第一生产队。
5、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增加养猪舍3栋,改扩建污水处理相关设施,改扩建后年出栏12000头商品猪。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贵港市覃塘区智翔养猪场
2、联系地址:广西贵港市覃塘区樟木镇颜塘村颜黄屯第一生产队
3、联系人:李永茂
4、联系电话: 1376845637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名称:广西嘉亦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详见下方:
http://www_mee_gov_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的居民,主要事项包括对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等。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时间为自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公众意见以电话、传真、电子邮箱、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贵港市覃塘区智翔养猪场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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