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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1.1实施)等相关规定,现将《弥勒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弥勒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
项目地址: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太平街道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中心东侧
建设内容:项目用地面积为2411.27m2,总建筑面积946m2。采用高温蒸汽处理工艺5t/d+低温裂解处理工艺0.5t/d。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全自动高温蒸汽处理生产线、低温裂解处理生产线、医疗废物暂存间(冷库)、室外附属工程等相关配套服务设施设备
项目性质:新建
(1) 建设单位:弥勒市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 联系人:朱经纬
(3) 联系电话:13649613699
(4) 通讯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西三镇锦屏山游客中心2楼
(1) 评价单位:红河国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 联系人:朱旭
(3) 联系电话:0873-3738685
(4) 通讯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文汇路红银苑小区57幢2层
(5) 电子邮箱:632727006@qq.com
1、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gK00lgAINCtBNwLusZr9Q 提取码: grq8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前往弥勒市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或红河国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查询报告书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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