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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石城岛生蚝小镇实业有限公司浮筏养殖项目位于庄河石城岛西南部海域和王家岛东北部海域,浮筏养殖生蚝。用海面积4752.6903.公顷,养殖不投喂饵料,利用海区藻类等天然饵料,养殖过程中不使用药物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对本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具体见邮箱:ychyswyz@163.com,密码为Abc12345。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为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相关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填写好公众参与意见后发送至邮箱:89778309@qq.com
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连石城岛生蚝小镇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孙华
联系电话13804282355
地址:辽宁省大连庄河市石城乡三胜村三胜屯
邮箱地址:89778309@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大连石城岛生蚝小镇实业有限公司
作者(guest,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6-04-28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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