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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现将武汉华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物纳米硒营养液生产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生物纳米硒营养液生产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企业拟在江夏区江夏区郑店街黄金工业园东湖高新国际健康城12栋2层投资建设“生物纳米硒营养液生产项目”,项目租赁厂房516平方米并对其升级改造,新增灭菌锅、恒温振荡摇床、压力消解器发酵罐、喷雾干燥系统、灌装机、自动落盖旋盖机等相关设备约34台/套,开展年产125吨生物纳米硒养殖营养液的生产。
二、建设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武汉华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宏辉
联系电话:15872356696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的名称:湖北省雨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3545092139
邮箱:2671719784@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信息公示同时向社会公众征求对本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意见,可在https://www.kdocs.cn/l/cfNZM0Y1CLKU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反馈。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邮箱、电话联系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意见。请公民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经常居住住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公众参与过程中提供准确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联系方式及地址;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上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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