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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 烟台港西港区101#泊位增加货种改建项目第二次公示
跳跳虎 发表于 2026-04-20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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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港万华工业园码头有限公司

烟台港西港区101#泊位增加货种改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现将烟台港万华工业园码头有限公司烟台港西港区101#泊位增加货种改建工程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烟台港西港区101#泊位增加货种改建项目 - 征求意见稿.docx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BPI6t1iRgj4yM5fUksM8oQ 提取码: 2hp7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可向环评单位索要相关信息。

建设单位:烟台港万华工业园码头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18953560063

电子邮箱:1551523726@qq.com (mailto:1121039331@qq.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项目周围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或关心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映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并将意见或建议填写至公众意见表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我单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至 10 个工作日内。

烟台港万华工业园码头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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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
    烟台港西港区101#泊位增加货种改建项目
  • 报告类型
    报告书
  • 行业分类
    菱形点 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138.油气、液体化工码头
  • 项目位置
    山东-烟台-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
  • 项目性质
    改建
  • 公示状态
    [二次] 公示中
  • 公示有效期
    2026.04.20 - 2026.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