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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 普洱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污泥项目第二次公示
酒剑随马 发表于 2026-04-02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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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普洱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污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 建设项目名称:普洱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污泥项目
  • 项目地址:普洱市思茅区思茅镇莲花村芒过山普洱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 建设内容:原设计日焚烧垃圾400t/d(入炉量),根据现有工程实际运行情况,现有工程实际日均处理生活垃圾规模不足350t/d(入炉量),在不影响生活垃圾处理的前提下,调整燃料结构,掺烧50t/d的市政污泥处理规模。本次改建不改变现有的焚烧发电系统和主要的环保工程、公用和辅助工程等。项目掺烧市政污泥经检查满足入炉要求后直接卸入垃圾贮坑分区,掺烧时与滤去渗滤液的生活垃圾混合均匀,直接入炉焚烧,不再单独建设输送及储存系统。掺烧后入炉总处理规模不变,仍然是400t/d,电厂设计发电量不变,为5497×104 kW·h。
  • 项目性质:改建
  •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绿化、道路浇洒;渗滤液等中、高浓度废水全部收集进入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为循环冷却系统补充水利用,不外排;焚烧炉产生焚烧烟气经“SNCR +半干法(高速旋转雾化反应器)+干法(熟石灰喷射)+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的烟气处理系统处理满足设计排放限值后经1根高80m的烟囱排放,石灰仓、活性炭仓、飞灰仓、水泥仓顶部均单独设置仓顶布袋除尘器对进料粉尘进行收集处理后废气分别通过相应20m高排气筒排放,同时厂区加强密封措施,周边进行绿化;噪声采取减振、隔音等措施;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 (1) 建设单位:普洱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2) 联系人:温工
  • (3) 联系电话:18082995063
  • (4) 通讯地址:普洱市思茅区思茅镇莲花村芒过山普洱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 (1) 评价单位:河南汉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 联系人:梁工
  • (3) 联系电话:13137785758
  • (4) 通讯地址:河南省南阳市示范区姜营办事处姜营社区便民生活服务区1号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 1、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https://www.eiacloud.com/gs/post/1
  •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将联系方式、地址发送到1020102367@qq.com邮箱,我公司将会把纸质报告书寄出。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八、公众意见提出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附件1: 公示简本.pdf 1.5 MB , 下载次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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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
    普洱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污泥项目
  • 报告类型
    报告书
  • 行业分类
    菱形点 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
  • 项目位置
    云南-普洱-思茅区
  • 项目性质
    改建
  • 公示状态
    [二次] 公示中
  • 公示有效期
    2026.04.02 - 2026.04.17
  • 建设内容
    原设计日焚烧垃圾400t/d(入炉量),根据现有工程实际运行情况,现有工程实际日均处理生活垃圾规模不足350t/d(入炉量),在不影响生活垃圾处理的前提下,调整燃料结构,掺烧50t/d的市政污泥处理规模。本次改建不改变现有的焚烧发电系统和主要的环保工程、公用和辅助工程等。项目掺烧市政污泥经检查满足入炉要求后直接卸入垃圾贮坑分区,掺烧时与滤去渗滤液的生活垃圾混合均匀,直接入炉焚烧,不再单独建设输送及储存系统。掺烧后入炉总处理规模不变,仍然是400t/d,电厂设计发电量不变,为5497×104 kW·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