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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京东药业有限公司200吨/年7-AVCA(7-氨基-3-乙烯-4-头孢烷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内蒙古京东药业有限公司200吨/年7-AVCA(7-氨基-3-乙烯-4-头孢烷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现向社会公众征求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内蒙古京东药业有限公司200吨/年7-AVCA(7-氨基-3-乙烯-4-头孢烷酸)项目
建设单位:内蒙古京东药业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和内容:本次改扩建将2025年已验收的产品盐酸伊伐布雷定及其中间体5.2t/a改建为200吨/年7-AVCA(7-氨基-3-乙烯-4-头孢烷酸),同时对污水处理站进行改造,新增多效蒸发车间,对高盐废水进行预处理。项目建成后盐酸伊伐布雷定5.2吨/年不再生产,新增产品200吨/年7-AVCA(7-氨基-3-乙烯-4-头孢烷酸)及副产品135吨/年氯化钾。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Yg-ONq6JgSPgNYcUKxFKBg?pwd=yj7u 提取码: yj7u。公众也可通过联系建设单位借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直接到工作单位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意见或咨询有关情况。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内蒙古京东药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国研0474-3741006
邮箱:958135201@qq.com
公示单位:内蒙古京东药业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6.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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