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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新区新材料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吉林省实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长春北湖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园新材料中试及产业放大基地项目(一期)》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特向公众公示如下信息。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及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平台查询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Gedl0l2yUsc0zkyLeAFn1w
提取码: 99wt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报告查阅方式:自行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办公地址索取。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体征求意见为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其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将意见提交至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长春新区新材料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吉星大厦516室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方式:17643063583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吉林省实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长春市宽城区松江路51号吉林省石油化工设计院
联系人: 孙工
联系方式:13147658922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限为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3月24日,共计5个工作日。
作者(Wilson超,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6-03-17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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