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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乌苏市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三期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塔城地区乌苏市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三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塔城地区乌苏市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三期工程
二、工程概况及建设内容
该项目位于塔城地区乌苏市,新建日处理能力2万立方米的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清水池等其他附属设施。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乌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乌苏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地址:乌苏市淮河西路223号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15769063120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新疆润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999号乌鲁木齐经开万达广场18栋3单元商务公寓2102室
邮政编码:830000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13999867293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乌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乌苏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6年3月
作者(shaoyunduoyu,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6-03-06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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