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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三生制药有限公司第二次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35号),建设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征求公众意见。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 、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广东三生制药有限公司第二次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三生制药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信息路7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生产抗体药物偶联物(ADC)注射液冻干粉600万支/年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1)2013年8月13日,《广东赛保尔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松山湖生物药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原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2013〕10956号,该项目未投产运营,后因企业发展取消了该项目;
(2)2019年4月26日,《广东三生制药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生物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2019〕6150号;
(3)2019年4月28日,《松山湖生物药品研发及产业化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2019〕6168号。于2019年7月25日对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锅炉废气、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噪声等部分一期工程进行了验收;
(4)2021年7月21日,完成“广东三生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大楼一废气治理措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5)2023年1月4日,《广东三生制药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2023〕94号,2024年10月18日取得《广东三生制药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通过环保验收;
建设单位于2021年11月26日申领了广东三生制药有限公司国家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91441900MA4W21T951001V,有效期至2026年11月25日);于2025年02月18日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441900MA4W21T951001V,有效期限为2025年03月12日至2030年03月11日。
综上所述,广东三生制药有限公司将严格按照已审批环评、批复、排污许可证等要求全面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三生制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13763269817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信息路7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广州浔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工
联系电话:020-83705182
电子邮箱:291588496@qq.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123号807房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见《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中的《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可选择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
我公司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反映,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广东三生制药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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