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0
0
渭河干流麦积区渭南至元龙段河道清淤疏浚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形成的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次疏浚段位于天水市麦积区渭南镇、中滩镇、伯阳镇及元龙镇,涉及渭河6处河道,疏浚河道8169m,疏浚总开挖115.88万m3,疏浚的开挖量分覆土层、砂砾卵石层,疏浚控制底高程为现状河道深泓点高程以上0.5m。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网页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7NY7Jbweqf6nAGNweQHk5w(提取码:w7u0)
纸质版报告书查阅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范围及对象主要为工程区周边相关单位及公众个人,包括项目周边环境影响范围内个体群众、单位等。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页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电话联系、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表见附件。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有效联系方式、经常居住地址等,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安 赟;联系电话:13893861691;
评价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陈 工;联系电话:18419161097;
电子邮箱:1069010078@qq.com;
六、公示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及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回复
收藏
分享
列表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