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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现将《运城市盐湖区陶村鑫海金属加工厂新建年产4万㎡装饰板材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本)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运城市盐湖区陶村鑫海金属加工厂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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