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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公示
550W 发表于 2026-01-19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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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现予公示:

一、项目概况

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8月22日,注册地位于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平安镇夹滩村,于2022年初建成投产10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项目,该项目于2018年9月12日委托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8年11月15日取得兰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兰环审〔2018〕001号)。该项目于2019年3月开始建设,项目于2021年10月28日首次申领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620111MA72CNK4XG001R。2022年11月9日完成项目阶段性验收。

本次后评价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对产生的主要负面影响均进行了有效减缓,本次后评价认为在严格遵守原环评及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补充措施,各项环保措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可以做到污染物达到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二、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拟通过公众参与了解建设项目周围受影响的单位及居民对项目建设及运行期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提出对项目后评价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铝业位于兰州市红古区平安镇夹滩村

联系人:杨兴盛

联系电话:16693165756

环境影响后评价编制单位: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海涛

联系电话:13919254483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环境影响后评价公示稿全本

公示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j3Sok6QVAsi3aCtgwzwqNg

提取码: 6s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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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
    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
  • 项目位置
    甘肃
  • 项目分类
    菱形点 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308;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
  • 公示状态
    公示结束
  • 公示有效期
    2026.01.19 - 2026.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