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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等相关要求,对“桂林市临桂区杨云养猪场生猪养殖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桂林市临桂区杨云养猪场生猪养殖扩建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五通镇西山村委下西山村
建设内容:现有工程占地面积5231.0平方米,已建成猪舍2栋,年存栏生猪1900头,年出栏生猪3800头。本次扩建新增用地面积4990.6平方米和猪舍2栋,在原有工程的基础上新增年存栏生猪2000头,年出栏生猪4000头。扩建工程建成后,全场年存栏生猪3900头,年出栏生猪7800头。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桂林市临桂区杨云养殖场
电子邮箱:276147378@qq.com
联系人:周总 联系方式:18290026565
(三)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广西桂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1073119616@qq.com
联系人:兰工 联系方式:13978652074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次项目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附件1)进行填写反馈。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向桂林市临桂区杨云养殖场、广西桂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咨询,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六)公众意见提出的起止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桂林市临桂区杨云养殖场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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