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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福安市富隆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表面处理8000套发电机组钣金配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年表面处理8000套发电机组钣金配件项目
二、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城阳镇铁湖工业园区金兴路13号
三、建设单位:福安市富隆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林总17318337676
四、项目概况:租凭原福建吉祥云工贸有限公司厂房,购置折弯机6台、剪板机1台,切割机6台,购置表面外理池8个,废水外理设备1套等生产设备,拟建年表面处理8000套发电机组钣金配件生产线。
五、总结论
福安市富隆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表面处理8000套发电机组钣金配件项目选址于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城阳镇铁湖工业园区金兴路13号。项目所在区域大气、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能够满足环境规划要求。项目选址符合用地规划要求,其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主要是废气、噪声、固废对环境的影响,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表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是可行的。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作者(180****0612,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5-12-29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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