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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保部令第4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的相关要求》(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对大连港太平湾港区通用码头105#-108#泊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大连港太平湾港区通用码头105#-108#泊位工程
建设单位:大连太平湾港口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大连市瓦房店太平湾-大连港太平湾港区港池北岸中部
建设内容:总投资21.86亿元,顺岸建设4个7万吨级通用泊位,可同时停靠4艘7万吨级散货船,码头岸线长1062.07m,码头轴线方位为N43.04º~223.04º。后方考虑后方铝矾土条形仓堆场(氧化铝工业基地负责建设)的位置,105#~106#泊位后方陆域纵深约124~335.0m,106#~108#泊位后方陆域纵深约194m,布置带式输送机廊道、检修通道及T1、T2转运站。本工程范围从码头前沿线起,充分利用现有回填形成陆域的区域,与氧化铝工业基地设计分界点为T2转运站(含T2转运站区)。用海面积61.88万m2,含陆域区22.60万m2(已征海)、码头前港池水域39.28万m2。泊位设计通过能力1180万t/a。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其他相关公众。
(三)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大连太平湾港口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关女士 0411-62596910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大连理工加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女士 0411-84978599
(五)报告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LmXmg1bFpPMraESBqT4SVg 提取码: c9kr
(六)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环评单位邮箱:573971234@qq.com)或其它便利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提交书面意见等。特别提示:反映意见或建议时,请留下您的真实姓名、住址、电话,以便联系核实。
(七)其他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九)公示期限
本次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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