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3
0
0
安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掺烧一般工业固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安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掺烧一般工业固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向社会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安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掺烧一般工业固废项目;
(2)建设单位:中节能(安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安康市汉滨区五里镇鲤鱼山村;
(4)建设性质:技改;
(5)行业类别:固体废物治理(N7723)、D4520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6)建设内容:不新增占地,不改变原有项目的生产工艺,保持焚烧炉日处理量1200t,控制单炉在生活垃圾中掺烧与生活垃圾成分相似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微波无害化预处理后的医疗废物残渣及农林废弃物最大量为200t/d,在原有SNCR脱硝+SCR系统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在两台焚烧炉烟气处理系统上各增加一套烟气再循环系统,SCR系统作为应急备用
二、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次技改不改变原有项目的生产工艺,保持焚烧炉日处理量1200t,在原有SNCR脱硝+SCR系统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在两台炉烟气处理系统上各增加一套烟气再循环系统,SCR系统作为应急备用,处理后仍通过100m高烟囱排放,沿用现有的废气在线监测装置进行自动监测。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生产设备均不发生变化。经环境影响分析及预测,在采取现有环保设施的情况下,各污染物排放能达到国家所确定的标准,且不影响当地的环境功能。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是可行的。
三、征求意见的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四、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JAkKdZG6HOUvZk34VZKKYg?pwd=889f 提取码:889f,公众也可以直接在建设单位处获取环评报告纸质版文件。
2.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节能(安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工 电话:0915-3919306
通讯地址:安康市汉滨区五里镇鲤鱼山村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安康市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915-3801006
通讯地址:安康高新区学府新天地5幢2层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k5_1Nt4Fn3reR5UOx052Q,提取码d84h。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与该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可以寄信、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
收件单位及地址:中节能(安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汉滨区五里镇鲤鱼山村
联系人:江工 电话:0915-3919306 电子邮箱:253687436@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中节能(安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0日
回复
收藏
分享
列表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