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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铜仁市碧江区正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铜仁市碧江区正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扩建项目
地点:铜仁市碧江区灯塔办事处灯塔村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650m2,总建筑面积1500m2;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口腔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等。本项目医疗许可证上面有口腔科、但是实际未开设口腔科,项目不设置传染病科室。扩建后共40张床位。
建设单位:铜仁市碧江区正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23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6608563999
作者(一路有你,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5-11-26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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