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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依法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下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共聚PA6/66新产品开发及应用研究项目及静动态耦合干法脱挥技术在PA6制备中的应用研究项目
(2)建设单位: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3)项目地址:湖南石化三区聚酰胺部
(4)项目概要:1)对现有聚合装置1#线、3#线进行改造,1#、3#生产线脱水机、干燥塔功能互换;增加单体尼龙66盐的卸车及储存输送系统。2)对中试装置连续聚合转化平台66盐进料系统进行改造,增加一套66盐浓缩系统。3)在中试装置连续聚合转化平台增加预结晶操作单元。4)在中试装置连续聚合转化平台新增一套静动态耦合PA6干法连续脱挥装置及其配套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石化三区聚酰胺部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30-849273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湖南衡润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岳阳片区长湖路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30-2983111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接受委托-工程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部门审查,其中公众参与公众将贯穿其中。
主要的工作内容有:工程污染源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环保措施等。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下文附件。或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获得,具体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如果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在大气、水、噪声及其他方面的环境影响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或者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有任何的建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并将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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