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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寨县军警联合射击靶场项目地块(52263620250025号宗地)(以下简称“该地块”)土地面积约7.50亩(4998.65m2),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丹寨县金钟开发区,四至范围为:西至丹寨云测机动车检测中心、东至农用地、南至农用地、北至丹寨县司法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7.831520°,北纬26.202343°。
通过对资料收集情况、踏勘结果和人员访谈结果进行分析,调查地块现状和历史为农用地,丹寨县金钟开发区建设对地块平整过程中不涉及外来土壤,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不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处理、储存、处置,不存在槽罐与管线,不存在排水管或渠、污水池或其它地表水体、废物堆放地、井等,未发现土壤存在明显颜色异常、油渍、异味等污染痕迹、没有固体废物、垃圾填埋、无废气排放、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影响的人为活动发生等情况。调查地块1km 范围内有污染企业存在,但周边居民区、学校、医院、企业产生的三废均得到有效处置,未发生过环境事故,对本地块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地块内部无潜在污染源,周边区域污染源对本地块几乎无影响,调查活动结束,无需开展下一步调查,调查地块可按照建设用地第二类用地开发。
公众对本项目有生态环境相关意见的,应当在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119449193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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